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动物疫病防治员)的预备通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共同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竞赛),设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家畜繁殖员、农机驾驶操作员和农机修理工5个工种比赛项目。原我中心举办的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由国家级二类竞赛提升为国家级一类竞赛,现就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动物疫病防治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动物疫病防治员
二、竞赛方式
技能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部分进行,决赛继续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5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100分,现场技能操作考核5项,每项80分,总分400分。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至8月进行预赛选拔,8月各地推荐决赛选手,9月初在江苏泰州进行决赛。
四、竞赛内容
按动物疫病防治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理论知识考试题目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现场技能操作主要考核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操作技能。技能竞赛方案见附件。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决赛阶段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必须是参赛地区县级及以下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人员,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满4年(2014年9月1日前);所在单位在岗工作3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六、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辖区内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竞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筹备并举办预赛选拔,推荐高水平选手组成省级代表队参加决赛。
技能竞赛其他相关安排和要求由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家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一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动物疫病防治员)竞赛方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6月26日